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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关于代县吉源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的通告

 时间:2024-01-17 16:03       大    中    小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0〕27号)要求,根据《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代县吉源选矿厂尾矿库撤销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报告》,市安委办批准闭库销号,现对代县吉源选矿厂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通告如下:

  自通告之日起,该尾矿库不得再进行排尾作业,不得随意拉运倒运。尾矿库闭库后的安全监管移交枣林镇人民政府负责,库区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检查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负责,土地恢复及保护利用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维护由所属企业负责。

  枣林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定期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所属企业要继续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巡查检查制度,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50-5222950

 

 

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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