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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五大模式” 提升调解质效——代县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纪实

 时间:2023-12-28 16:39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代县司法局坚持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五大模式”,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重要力量。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群防群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建立“目标+过程”模式,扎实完成人民调解工作任务

  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认真谋划新一年工作,具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调解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主责部门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二、建立“对接+创新”模式,多元化探索人民调解新格局

  一是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场地建设为契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端口,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等其他适合委托的案件采取线上、线下进驻式、指派式的方法进行调解,创新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工作新模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二是调研规划“访调对接”。构建了以县信访局和司法局为依托、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部门整体联动格局,形成化解信访案件的强大工作合力。对于适合使用人民调解方式来解决的信访矛盾及时介入;对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疑难复杂纠纷,由县调解中心协调调度其他调委会参与,把脉会诊,共同调解或主持调解;对疑难复杂或全县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分析研判,形成方案,集中调解,共同化解。三是持续深化“公调对接”。将“公调对接”与“枫桥派出所”创建深度融合,加强派出所、社区民警与村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对派出所移送、委托调解的纠纷,由调解组织做好受理登记和调查调解。

  三、建立“考核+激励”模式,健全完善调解管理服务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调解工作。县局出台了《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实施办法》、《个性化调解组织的考核奖惩办法》等多项规定,为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意见和考核依据。二是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代县司法局、代县财政局联合出文,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问题,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全县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制作案卷,规范了调解流程,使以往调解成功但不留痕迹的现象有了很大改善。三是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今年4-5月,司法局积极开展了调解员三四级评定工作,在以往只有1名三级调解员、9名四级调解员的基础上新增了2名三级调解员、47名四级调解员。

  四、建立“专业+多元”模式,全面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一是以多元化为导向积极吸纳调解人才。我们把“两代表一委员”和有丰富法律知识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调解人才吸纳到了调解队伍中,提高了调解员专业化水平。二是以群众性为导向培育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身处基层一线、群众之中的特色优势,鼓励他们当好学法用法的“带头人”,成为纠纷调解的“生力军”,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及时了解并积极调解村民、居民的“烦心事”“闹心事”。三是以专业化为导向加强对调解员培训和案例评查。组织全县调解员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形成上下连动的培养机制,有力推动了调解员素质的整体提升。

  五、建立“拓展+延伸”模式,大力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代县司法局狠抓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主动了解重点行业的社会团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需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黄酒”专业特色镇建设,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对接,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涉及知识产权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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