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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2 17:26 大 中 小
代处非办发〔20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县处非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
现将《2019年代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代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2019年代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根据忻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忻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忻处非办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合力推动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掀起新高潮。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决定2019年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主题为“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金融素养,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风险识别能力,围绕非法集资“上网跨域”“下乡进村”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广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无所遁形,全力维护全县金融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根据辖内新发案件的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机构,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重点区域和群体。结合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人员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三)重点宣传力量。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引导协会、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特别是要发挥县民政部门和共青团委的作用,加大对老年人、在校学生等易受骗受损群体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综治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一线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的“七进”宣传,织密织好上下左右联动的宣传网。
三、组织领导
此次宣传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负责,县处非办牵头承办,各乡(镇)及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宣传月活动实行县、乡(镇)分级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具体组织落实,报告进展情况。
四、宣传内容
各部门要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的宣传主题,在加强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政策宣传、金融知识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辖内非法集资特点,重点强化以下宣传内容。
(一)强化典型案例宣传。去年以来,互联网金融领域频频“爆雷”,要注意收集编写相关典型案例,加强与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普及金融知识宣传”等活动的衔接,采用“微电影”“宣传彩页”“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呈现,加深印象,提升宣传效果。
(二)强化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举报途径作为此次宣传月重点,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降低奖励门槛,鼓励广大群众互相提醒、积极举报。
(三)强化风险提示和相关法规宣传。做好宣传月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衔接,对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加强风险提示。同时,针对即将出台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组织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四)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把宣传月与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和消费观念,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及“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对地方金融领域的涉黑涉恶活动做到能识别、敢举报、真远离,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宣传活动
(一)县处非领导组适时举办代县2019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县处非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代县支行、忻州银保监分局代县办事处等县处非领导组成员单位配合实施)
(二)在县级主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抖音及当地影响较大app等新媒体平台设立专版、专刊、在线访谈、系列报道,通过案例讲解、以案说法、法律释疑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宣传具体为:
1.《今日雁门》:专版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案例等。(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新闻办负责刊登)
2.代县广播电视台: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飞播宣传资料相关内容,每天不少于5次。(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播放)
3.代县政府网:在网站开辟《代县人民政府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所有宣传内容上挂专栏。(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政府网络中心负责上传)
(三)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商务写字楼、拆迁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及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各乡镇负责实施)
(四)城区、社区、街道、单位、出租车、公交等电子屏幕和车载播放设备上发布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公益广告片等。(县处非领导办提供内容,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银保监部门负责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宣传,市场监管负责各类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宣传,小贷公司由各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宣传)
(六)积极开展“七进”宣讲活动。在机关、学校、重点企业、乡村集市、拆迁区、商业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及金融知识宣传,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可以探索建立教育示范点,形成长效机制。(由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围绕主题,与时俱进,将宣传月做成响亮品牌。要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处置非法集资其他工作以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抓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到乡、乡到村层层落实责任。要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
(三)梳理成效,总结汇报。各乡(镇)、居委会、县处非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领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保留工作痕迹,梳理工作成效,在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附实证材料),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及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处非办。
(四)把握导向,强化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在宣教活动中要牢牢把握舆论正向引导的主动权,努力扩大新闻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宣传月工作成效将纳入2019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县处非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工作落实到位。
联 系 人:王永伟
联系电话:0350-5228300
电子邮箱:dxzfjrb@163.com
附件:1.2019年××乡镇(单位)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参考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