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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口电动车停车收费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2-01-04
信件内容 麻烦问一下商场门口电动车停车收费属于合法行为吗?之前新联商场门口停车收费,现在新全超市门口电动车停车也出现了收费行为。老百姓开汽车的现在设置了停车位,难道骑电动车买东西停商场门口也要收费吗?这些到底是商场私自收费行为还是合法行为?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1-1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新全超市负责人李某称其超市与门口停放电动车收费行为无关,收费为西关村村民赵某个人行为,如有市民需要看护电动车,付给其2元,属于自愿行为,非强制性收费。2.新联商城雇佣栗某看管该商场员工的电动车,如有市民需要看护电动车,付给其2元,属于自愿行为,非强制性收费。市场局工作人员已告知二人不得对停车市民进行强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