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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新高乡张村村干部销售胡萝卜价格不符和态度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1-10-2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委,10月初通过村里的微信群得知新高乡张村有百亩胡萝卜出售,并且注明去地头是028元每斤,并且有电话号码,随即就打过去,是一位男士接的(后来知道是村干部),我说想要2000斤胡萝卜,对方说:2000斤也不多,现在还在地里得五六天才能卖,直接去地头拉就行,过了两天我又打了同样的电话,对方说还得三四天,我说:能不能到时间给我打个电话啥的,需不需要提起预订,对方说:不用,直接去地里就行,主要是有大户了,到时候去了2000斤没问题!10月27号,我们去到了地头,我同样给打了电话,对方却说:没有了,被外地的老板全包了,不能卖了。我说:我已经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了,反复确认,你说没问题,今天我到了地头了,你说没有了!对方很不屑的说:2000斤不值得给我弄,没意义!立刻就把电话挂了,态度特别不好!过了一会儿,我又打过去说:这是不能这么干,你还是村干部,不能这样,对方说:2000斤可以要涨价! 打听了解到,半挂车拉都是4毛钱一斤,根本不是宣传的028元,当然,能多挣点钱更好!所以现在有一下疑问: 1这个胡萝卜地是私人的还是村里的?是否存在公办私利? 2实际销售价和后期销售价不一样,是否构成欺骗消费者? 3接电话的男子的态度,是不是一名干部的态度? 4本人保证事情经过属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但是此事如果没有回应我将继续反应!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1-11-1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新高乡人民政府的办理结果回复如下:张村村书记刘某某个人以每亩600元承包个户70亩土地,当时胡萝卜市场价不稳定,本人在微信发了每斤0.28元到地头购买,从10月15日开始胡萝卜价格上涨,10月23日成都一客户以每斤0.4元全部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