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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代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5-07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代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代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代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发20224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政发20229要求,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展示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方位推进代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人均体育面积达到2.7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6人,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8个;《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达标合格率达到91.5%。 

  三、主要任务 

  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按照《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齐健身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代政办发〔202223号)精神,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用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支持租赁用地等方式充分挖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做好国家扶持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落实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套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体育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提高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加大体育场馆智能化改造力度,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做好场馆应急避难功能转换预案,提高场馆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共体育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 

  体育中心、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在全广泛开展以“强健体魄·积极生活·共享健康·幸福代县”为主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各类人群赛事活动,积极申请承办国家级、省级群众体育项目比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举办好“全民健身大会”。办好“寻找美丽中华定向赛、中国·代县·雁门关国际骑游大会等特色品牌赛事,不断扩大赛事影响力。推动太忻一体化赛事活动合作,打造区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依托雁门关国家冰轮竞训基地,积极推广普及群众冬季运动,巩固拓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大力推动以篮球为主的“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扩大运动项目人口。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线下赛事活动 

  县体育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加强信息化管理,扩大队伍规模,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和水平。加大对社区医务人员与晨晚练点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的联合培训,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开展经常性科学健身服务。大力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协会会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及基层社区干部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体育服务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推出具有代县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测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体育中心牵头,县民政局、县卫体局县人社局、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建立以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枢纽,各类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组建体医融合的“健康方式体育指导中心”和“健康方式体育指导站”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队伍有力、组织活跃、专业突出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毽子、骑行、跑步、健身气功、太极拳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 

  县体育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卫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依托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和爱好,促进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开展科学健身。关注残疾人健身,新建公共体育设施要统筹考虑残疾人的需要,已建成的要逐步改造提升。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健身场地、购置健身器材和组建健身团队,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倡导非国有企业发挥作用促进员工健康 

  县体育中心牵头,局、自然资源局、总工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整合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伍,加大体育传统项目特色学校建设力度。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 

  2.推动体卫融合,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充分发挥卫生健康体育局职能整合优势,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广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完善体卫融合服务体系,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加强对不同人群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预防、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开展体医融合项目,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联合培训,向群众开展“体医”健康观念宣传,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3.促进体旅融合,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通过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深度嵌入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进一步宣传推广代县形象,延伸扩大代县影响。重点围绕“雁门关代州古城等旅游品牌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深入打造雁门关国际骑游大会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助力代县高质量发展 

  县卫体局牵头,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体育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健身观念。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活动,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开展职工健身休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倡导每个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形成“人人崇尚体育、人人参与运动”的良好氛围。 

  体育中心牵头,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由人均2元提高到3元,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新旧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新旧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提供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水平,实现对健身设施、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团组织等内容的公示、查询和管理,方便群众获取健身指导服务。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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