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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7593 | |
发文字号:代政发〔2017〕53号 | 成文时间:2017-12-24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枣林镇等乡镇撤销宫家庄等16个行政村建制的批复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8-03-21 |
时间:2018-03-21 来源: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你乡(镇)报来的“关于撤销宫家庄等16村村民委会行政建制的请示”收悉,经2017年12月21日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枣林镇撤销宫家庄、南梁、肖庄、玄窑、李家洼5村村委会行政建制;
二、同意滩上镇撤销赤水掌、玄泉、庄子、滴水清、磨河、小南岸、北正沟7村村委会行政建制;
三、同意上磨坊乡撤销东马圈、水沟2村村委会行政建制;
四、同意胡峪乡撤销东梁、红花布2村村委会行政建制。
五、上述有关乡镇请按照脱贫攻坚整村搬迁工作方案,在做好旧房拆除和宅基地腾退、土地复垦等工作的同时,妥善做好搬迁人员安置和搬迁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代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