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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教育科技局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时间:2023-11-27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6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教基〔2020〕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10号)文件精神,持续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规范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送教上门制度,合理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

  一、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是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举措。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准组织实施,用真心真情温暖每一个残疾儿童家庭。

  二、确定送教对象

  每学年开学前,县教科局将委托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测系统台账中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逐人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逐人提出分类安置建议。凡被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确定为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未能进入普通小学和初中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学习,也未能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青少年,均列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依据送教上门学生的家庭住址和户籍,教科局指定合适的学区和学校具体实施。实施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做好开学前后学生信息数据比对,摸清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残疾儿童去向,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标记,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坚持“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实行销号管理,坚决守牢不让一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失学的底线。

  三、明确送教教师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行“ 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 的原则,送教学校要将确定为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各责任学校要把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由校长、教导主任、骨干教师、送教专任教师组成工作专班,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的特殊性,合理安排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残疾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的教师担任责任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学校要完善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确保送教工作顺利开展。 

  四、确定送教内容 

  送教学校要坚持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原则,考虑残疾儿童少年的整体全面发展,针对每一名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年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教育评估并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确保送教上门的内容既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又切合学生的自身实际,让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五、规范送教课时

  责任学校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6〕3 号)等要求,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接受送教上门学生发展的教育进度,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教学活动。送教服务原则上每周1至2次,每次2至4课时,确保每年送教120课时以上。教师要及时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记录,确保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做真、做细、做实,做到有痕可溯、有案可查。不得通过电话送教、网络送教等替代送教上门服务。教科局将对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常规教育教学检查,定期进行质量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六、严格实施流程

  (一)摸底登记。每年7月上旬开始造册交教科局由教科局牵头与学籍系统数据比对,并与户籍所在地逐一核实入学情况,学校负责摸底上报。 

  (二)送教评估。每年7月下旬,对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三)落实到校。送教上门实行“学校安排、教师负责、任务到人”原则,学校部署相关工作。 

  (四)一人一案。各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机构签订协议,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五)服务实施。每年9月上旬,各相关学校启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 

  (六)档案管理。送教学校要按照代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手册要求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学生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送教服务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送教服务家长同意书、送教上门工作方案、送教上门工作计划、送教上门工作记录表、送教上门工作总结、学区(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月审核表、县送教服务工作质量监测统计表等。

  (七)检查督导。县教科局将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适时组织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会。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不断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机制,持续规范落实送教上门制度。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应送未送、虚假送教、敷衍送教等情况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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