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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857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2-12-22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教育科技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教育;其他 | 发布日期:2022-12-22 |
时间:2022-12-22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加强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积极作用,化解单位内部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关系和谐, 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经研究,代县教育科技局决定成立代县教育科技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 朱春繁 代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副主任:韩平原 代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贺国平 代县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成 员:牛秀明 代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刘裕平 代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科科长
李俊生 代县教育科技局工会主席
王效萍 代县教育科技局基教科科长
张 晔 代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科长
张拴斗 代县教育科技局法律顾问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刘裕平兼办公室主任。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 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聘任和管理调解员;
(三) 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四) 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五) 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集体合同和执行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 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 协助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八)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报相关数据、情况;
(九) 其他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