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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053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1-03-01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鑫路通石料厂利用尾矿废石年产10万吨机制石料项目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3-01 |
时间:2021-03-01 来源: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鑫路通石料厂利用尾矿废石年产10万吨机制石料项目 |
山西省代县新高乡周流村东南 |
代县鑫路通石料厂 |
山西三多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厂房600平方米,办公用房125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 建设规模:年产10万万吨机制石料项目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封闭原料库,地面硬化,进出口设置全自动推门,顶部设置1套雾炮机装置,喷雾范围50m,可以满足全厂抑尘要求。 3、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费污水旱厕,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废水进入深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初期雨水设200m3雨水收集池一座,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布袋除尘器,除尘器收尘收集后与小于2cm的石料一起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废矿物油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室内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绿化。道路、厂区绿化,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6、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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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6100900 公示时间报告表3个工作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