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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375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3-12-25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宣传资料 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3-12-25 |
时间:2023-12-25 来源:
为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脱贫户、监测户与经营主体合作,居家从事订单式、计件式务工领取报酬。
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方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灵活就业。
对返乡回流人员中自主创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支持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总额最高5000元,为一次性补贴。创业场租补贴为巩固衔接过渡期内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0元,最多补三年。
支持条件:有订单合同、承揽业务协议或务工协议,营业执照、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