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2-03508 | |
发文字号:代应急发〔2022〕15号 | 成文时间:2022-01-30 |
发文机关:代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1-30 |
时间:2022-01-30 来源:代县应急管理局
应急保障中心、执法队、相关股室和相关企业:
根据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忻应急发〔2022〕12号)的通知要求,代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代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大红才矿业“6·10”重大透水事故和近期各类事故教训,有效化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根据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排部署,认真盘点、全面评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固化已有成果、根治清理顽疾痼症、推进任务清单清零。聚焦短板弱项,查漏补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性、关键性、源头性、结构性突出问题,圆满完成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逐步提升我县非煤矿山安全水平,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根本”。
二、组织领导
县应急局成立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组 长:苏婷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 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保柱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邢守龙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李 福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齐俊峰 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刘国平 县应急管理局正科干部
成 员:柴俊贵 胡沛斌 冯耀东 赵俊伟 郭 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非煤股,办公室主任由冯耀东兼任。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统筹协调、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组织方式
企业自查自纠(含上级企业检查下级企业)、县应急局全覆盖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县应急局监督检查同步进行。确保做到非煤矿山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排查全覆盖。
四、重点内容
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整治的主要内容为“七打击六整治三查处”,具体如下: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建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
4.严厉打击违规发包、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整合后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假整合行为;
8.严肃整治地下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及时治理的行为;
9.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10.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11.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2.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3.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4.严肃查处不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更新图纸、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相邻矿山井巷相互贯通等违规行为;
15.严肃查处承包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且未到岗履职,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与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行为;
16.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矿井的隐患治理。
五、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应急局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1月14日前)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1月13日前报县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自查自纠台帐,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14日—3月底)
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全覆盖督查检查同步展开。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
(三)从严执法、强化落实(2022年1月14日—3月底)
应急保障中心和执法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查处,发现需要移交执法队的及时移交,特别是需要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移交,要结合实际,在严格执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股室、应急保障中心、执法队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对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防止出现以日常工作代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符合实际,操作可行,杜绝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工作不严不细。防止出现“政热企冷”“上热下冷”等问题的发生;防止出现以文件传达文件的虚假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分管负责人主责抓的工作落实机制,迅速成立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要依法落实“双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查检查。应急保障中心和执法队要强化监管执法,形成非煤矿山“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高压态势,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和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日问题线索清单,向县应急局应急保障中心报送,每周对交办问题线索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等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县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
(四)强化打非治违。应急保障中心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特别是要通过用电、使用火工品等数据监测分析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超负荷生产、未及时停产整顿、不落实基本安全保障措施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停产停工、紧急停产、自动停产等异常生产行为,坚决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行为,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形成强大声势,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曝光
(五)强化汇总报送。应急保障中心要于每周五(按附件2、4要求)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同时,各工作站在每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时(按附件3格式)至少报送1个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的负面典型案例。2022年4月1日前,各工作站要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应急保障中心,由应急保障中心形成全面总结报送至县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
县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冯耀东
邮 箱:c5222950@sina.com
附件1
非煤矿山企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联络人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项目 |
检查组 |
检查企业 |
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
执法情况 |
处理人员情况(党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
问责曝光情况 |
||||||||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案例 |
重大隐患 |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
行政 罚款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 销证照 |
关闭 取缔 |
曝光 单位 |
典型案例(详情另报) |
||||||
排查 |
查处 |
排查 |
整改 |
|||||||||||
(个) |
(家) |
(个) |
(个) |
(项) |
(项) |
(家)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人) |
(家) |
(个)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忻州市 |
|
|
|
|
|
|
|
|
|
|
|
|
|
|
**县 |
|
|
|
|
|
|
|
|
|
|
|
|
|
|
**县 |
|
|
|
|
|
|
|
|
|
|
|
|
|
|
**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市级统计数据包含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2.重大隐患明细对照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判定标准确定内容填写,非法违法具体行为对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事项填写。
附件3
非煤矿山企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模板
典型案例在编写内容上,应包括标题、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剖析、整改建议等要件,可参照如下模板:
【标题】
格式为“检查主体+违法主体+案”,例如“**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企业消防检查案”。
【关键词】
以3到5个关键词对案例内容进行归纳。
【要旨】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应当符合****情形。
【基本案情】
详细介绍案件事实等基本情况;以及构成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判定依据等。
【处理结果】
包括采取的责令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整改、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行政处罚、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公开曝光、问责处理、领导干部挂牌督办等相关内容。
【案例剖析】
1.从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方面;2.从体制机制法制建立完善方面;3.从存在的主、客观因素方面等。
【举一反三工作建议】
1.******;
2.******。
附件4
非煤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
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称/非法业主名称 |
是否提级核查 |
所在地县、乡镇(街道) |
企业类别 |
重大隐患/具体非法违法行为明细 |
违法 性质 |
挂牌督办及 处理措施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