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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497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0-12-16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禁行的通告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工业、交通;公路;其他;其他 | 发布日期:2020-12-16 |
时间:2020-12-16 来源:
为加强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7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0〕178号)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297号)文件精神,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
二、禁行区域
辖区全境
三、禁行时间
自即日起,辖区全境实施全时段禁行。
四、现场查处
对违反本《通告》驶入禁行区域的车辆,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现场予以查扣依法处罚并督促车辆所有人依法依规进行车辆报废工作。
报废车辆企业名称:忻州市今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废企业地址:忻府区高城乡金山铺村
联 系 人:杨有成
联系电话:13603504842
特此通告
代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