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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代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3-13 来源:

  一、范围及规模 

  整合资金范围:按照财农〔2021〕22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规定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23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资金17114.55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39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52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4593万元,整合其他各类涉农财政资金2603.5581万元。 

  二、资金安排情况

  (一)产业类项目安排8736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安7688.7581万元

  (三)金融帮扶类安排200万元

  (四)教育就业培训补贴类安排489.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划使用项目资金,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资金、浪费或挪用资金,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进行公告公示。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实施进度。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超常规措施,克服一切困难,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切实加强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效益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资金、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履行财政资金预算评审程序,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进统筹整合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以及自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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