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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代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31      来源:

  一、背景依据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促进小农户与高效农业有机衔接,持续深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16号)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2〕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我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目标为完成粮食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17万亩以上,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主要内容
  1.补助作物及环节:玉米的机收及运输。
  2.补助资金来源: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万元。
  3.补助对象:通过公开报名、村推荐、乡镇择优选择,县级审核确定的托管服务主体。
  4.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用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项目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作业中根据市场价格,服务主体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不得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2022年生产托管服务作业玉米机收及运输环节指导价格为130元/亩(最终补助结算以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价格为准,但不能高于指导价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资金补助标准:
  项 目 规模经营主体
  服务对象 小农户 50亩以上 100亩以上 300亩以上 500亩以上 1000亩以上
  补助标准
  (元/亩) 52 51 50 49 47 46
  市场指导价格
  (元/亩) 130
  5.实施地点: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充分、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扎实、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量靠前的乡镇作为实施区域。
  6.补助注意事项:严禁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报标准
  依据公开、规范、择优的原则,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具体标准如下: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2.服务组织应在县农业农村部门或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
  3.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并有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农机手必须有驾驶证)以及其他作业能力。
  6.服务组织无不良信誉记录。
  7.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五、托管服务的标准
  1.作业机手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作业到位。
  2.收获时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代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
  3.加强资金管理。
  4.保障工作经费。
  5.加强宣传引导。 
  七、解读机关:代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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