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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5491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2-05-26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食用碘盐补贴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5-26 |
时间:2022-05-26 来源:
为加快推进我县食盐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县盐业市场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盐安全,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出台《代县食用碘盐补贴供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说明。
一、背景依据
根据晋政办函〔2011〕93号、忻政办函〔2012〕105号和忻政发〔2017〕4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县食盐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确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盐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确保非高碘地区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持续推进“食盐安全示范县”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七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第三部分:补贴范围,第四部分:供应标准,第五部分:食盐供应办法和供应点分步,第六部分:工作进度和任务安排,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部分。
四、具体举措
为确保补贴碘盐发放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
碘盐补贴供应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碘盐补贴发放工作的安排部署。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负责碘盐供应的协调、管理、人口核实、质量安全、缺乏病的调查、监测、资金拨付、资金审计、盐券印制、碘盐调运、储存、配送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五、适用对象
补贴碘盐发放对象为具有代县户籍的所有居民。
六、解读机关
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