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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5-15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4年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分布) 

    

代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4年行动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提升全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山西省巩固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 2024年工作要点》晋环委办〔2024〕6号)、《忻州市巩固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 2024年行动计划》(忻政办函〔2024〕31号),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大力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全面推进滹沱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治管并重、两手发力持续巩固提升全水环境质量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个断面全部达到优良水质III类完成断面水质国、省考核目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目标。 

  三、工作任务 

  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处理进程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聂营镇污水处理站建设,2024年7月底前代县阳明堡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投入运行有效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到2024年底前,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制镇比例达70%,加快推进镇区常住2000人以上的建制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对周边村的辐射范围。开展污水管网普查,加快推动管网混接改造,消除管网空白区,持续推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县住建局牵头相关乡镇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列出 

  严控入河排污口超标排放。坚持查、测、溯、治思路综合运用人工徒步与无人机、管道机器人等综合措施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将城镇雨洪排口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到2024年底入河排污口溯源率达80%整治率达70%。加快超标排放排污口治理进度,限期完成整治。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牵头 

  推动工业园区废水治理提档升级。配合出台工业废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评估指南推动滹沱河流域优化工业废水处置方式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牵头) 

  (四)消除老百姓房前屋后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排查整治县城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施城镇和农村黑臭水体精准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解决影响水体返黑返臭的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五)大力削减汛期污染峰值。全面排查县城、农村积水、堵水点,严格汛前管道清淤,规范调蓄池建设使用,严格管控污水及各类污染物入河,消除汛期污染隐患。汛期严控雨污水混排入河。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时清理干支流、沟渠内及沿岸腐殖物、车辆维修废弃物、畜禽粪污等,严格管控沿岸煤台、储煤厂煤面入河,严禁在河道内放牧,保持河道清洁。配合落实将汛期污染强度全国前50名的断面纳入水生态环境生态补偿考核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六)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千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 

  (七)推动重点河流水质提升。乡镇联动、部门协作推进滹沱河、峨河、峪河等重点河流水质提升。结合实际,制定“一断面一方案”,实施精准防治,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牵头) 

  (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落实省、市下达美丽河湖建设清单任务,适时编制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牵头) 

  (九)推动“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建设。推动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攻坚战,推进若干措施落地见效,从强化项目开工实施、要素保障、提速建设、投运达效、组织协调等五个方面入手,加强工程闭环管理。(县“一泓清水入黄河”专班办公室牵头) 

  (十)推动滹沱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从强化项目开工实施、要素保障、提速建设、投运达效、组织协调等五个方面入手,全力推动项目提速建设、投产达效,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提升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水利局牵头) 

  (十一)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日预警、周研判、月通报的调度通报机制,汛期持续开展24小时水质监管,及时推送超标信息和污染程度研判,及时落实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障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切实降低水质恶化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各自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使命职责,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保障到位,逐一明确和落实水质提升改善措施,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精细化管理。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申请中央和省市级资金支持,大力争取政策性银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系统推动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格水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漏排,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保障水环境安全。 

  (四)严格督察考核。开展全县工业园区、重点排水企业水污染整治专项督察。将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依据《山西水污染防治量化考核问责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严肃问责。 

  (五)加大舆论宣传。坚持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深入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发挥社会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引导全民积极参与水环境质量提升和改善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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