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2-05052 | |
发文字号:代政办函〔2022〕15号 | 成文时间:2022-05-07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代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5-07 |
时间:2022-05-07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确保实现“十四五”全县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县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成立代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王世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永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迎新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温建斌 县委办二级主任科员
弓建章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 鹏 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委机关、法院、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教育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金融中心、能源局、税务局、银保监组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全县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工作专班实行常驻和非常驻工作机制,常驻人员集中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非常驻人员一般情况在本地本单位办公。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初步考虑常驻人员18人(主要负责综合组、宣传培训组和考核评估组工作),非常驻人员15人(主要负责协调督导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整。工作专班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分解工作;负责沟通联系县入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培训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辅导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典型做法;负责对抓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配套制度办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协调督导组(3个)
主要职责:负责跟踪指导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核查督办影响企业群众就业创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向有关部门移交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建议;负责与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秘书科室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督导一组,负责协调督导上馆镇、枣林镇、新高乡,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司法局、信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教育科技局、统计局、审计局、文旅局、卫体局、能源局、招商服务中心、公用事业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
协调督导二组,负责协调督导阳明堡镇、雁门关镇、峪口镇,纪委监委、统战部、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档案局、气象局、供销社、妇联、城联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金融中心、网信办、考核办、银保监组、人行、邮政公司等单位。
协调督导三组,负责协调督导峨口镇、聂营镇、磨坊乡,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发改局、住建局、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党群服务中心、税务局、工会、科协、工商联、残联、团委等单位。
(四)考核评估组
主要职责: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乡镇、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市场主体评价、专家评议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乡镇、本单位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单月会商、双月研判、季度调度”制度。各乡镇、各单位明确1名科级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25日向工作专班报告。专班副组长每单月1日前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专班组长每双月1日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阶段性工作及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专班每季度首月1日前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研究提出审议重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等建议,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专班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三)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对各乡镇、各单位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排队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乡镇、各单位。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况不定期通报。
(四)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县委、县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典型问题等,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乡镇、各单位。
(五)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各乡镇、各单位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可参照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本乡镇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建立抓落实的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人员力量。县委组织部负责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抽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抽调时间暂定2年。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抽调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反馈原单位计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不力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专班报请县委组织部予以退回调换。
(三)加强经费保障。工作专班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伙食补助、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参照县直机关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予以保障。非常驻人员因工作需要参加会议、培训、督导等所需费用参照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县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等事项的通知》(忻财行〔2019〕84号)规定由原单位予以报销。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政策解读)